夫妻俩共同开店指的是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同参与某一经营活动,并在经营活动的决策、管理以及收益等方面都有切实的参与和贡献。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包括:
共同出资创办公司或店铺: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一起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共同承担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所获得的收益也会用于家庭生活等。
一方以个人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但收益主要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另一方知晓且积极参与经营管理:
这种情况下,虽然经营活动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但家庭因素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另一方的知晓和参与使得该经营活动与家庭紧密相连,应视为夫妻共同经营。
共同进行进货、销售以及核算成本等操作:
这些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经营。
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和责任: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投入劳动和资金,并共同分担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和责任。
共同享有经营所得和财产增值的权益:
夫妻共同经营的标准要求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经营所得和财产增值的权益。
在法律层面,认定夫妻共同经营主要看以下几点:
经营活动是否双方共同参与决策:如商量投资、经营方向等。
经营收益是否夫妻共有:包括利润、分红等。
经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如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或者举债用于债务人单方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但债务人配偶分享投资经营收益的。
综上所述,夫妻俩共同开店不仅指经济上的共同投入和承担风险,还包括在法律层面的共同决策和权益享有。这种经营形式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经营,其收益和债务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或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