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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开店有什么优惠政策

失业开店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以下是具体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增值税减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在个体工商户设立初期,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免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从事居民服务、餐饮、教育、医疗等小规模服务类经营项目。

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初创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创业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可按优惠税率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社会保险补贴

招用失业人员补贴:失业人员创业后,如果招用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可以为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按照个人缴费总额的2/3进行补贴。

其他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西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免息创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均可申请免息创业贷款,个体户最高可贷15万元,企业最高可贷45万元,贷款期限均为3年,全额贴息。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失业人员创业的经济负担,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鼓励更多人参与创业活动。建议失业人员在开店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向当地税务、人社等部门咨询,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