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开店时提到的治安费,通常指的是 治安联防费。这是一种由群众自治组织收取的费用,用于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治安联防组织是治安联防费的收费主体,而不是公安机关。这种费用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具有强制性,也不能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具体到收费标准和方式,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广州市个体户治安联防费新标准规定,企业不分性质按大中小型分别以300元、200元、100元收取,而个体户则统一为每月每户5元。此外,有报道提到在汕头市华富村,当地村委会以治安费为由向商户收款,每位商户需要缴纳300-400元不等的费用,但收款流程并不正规,存在通过扫码支付给一家烧烤店而非相关部门的情况。
综上所述,广东的治安费主要是治安联防费,由群众自治组织收取,用于维护社会治安。商户在开店时应当了解当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和规定,并确保收费过程合法合规。如果遇到不合理的收费,商户有权拒绝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