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典当行需要以下设施和条件:
固定且安全的营业场所
典当行必须有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商业布局要求的固定经营场所。
场所需要满足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业务办理器具
需要配备柜台、保险柜、电脑设备等基本办公设施。
需要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安全设施
安装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
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
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设置报警装置。
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专业人员
需要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典当行具备特殊资质或证书,如资产评估师、拍卖师等。
法人股东要求
需要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法人股东需要依法登记注册并存续。
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的50%以上。
其他要求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
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与典当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新注册的地址附近1公里内不得有两家典当行。
许可证
需要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
由于典当行涉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和交易,还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这些设施和条件确保了典当行能够安全、合法地开展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服务。建议在准备开设典当行时,详细咨询当地商务部门和公安机关,以确保满足所有相关法规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