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作为残疾人开店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提高他们的社会融入度和经济自立能力。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
残疾人员的所得可以经批准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创办的企业若为社会提供服务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1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济扶持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残疾人登记注册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残疾人如果创业注册公司,办理了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可以享受2万元的创业扶持。
残疾人注册公司地址的租赁费用有最高2万元的政策扶持。
贫困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由市残联一次性给予1000元至5000元的开办经费补助,并根据需求提供小额贷款。
场地与设施支持
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经营困难的残疾人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政府采购与优先支持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在社会招标等方面,持有残疾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获得优先支持。
其他优惠
持有残疾证人士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方法。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根据规定减半收取。
建议
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残疾人,建议详细了解和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首先,可以向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确保能够及时获得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其次,可以积极申请政府提供的各类补贴和贷款,以减轻创业初期的经济压力。最后,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和优先支持政策,拓展业务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