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开店指的是 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的商人。具体表现包括:
卖给顾客不好的东西:
奸商可能会出售质量低劣或假冒伪劣的商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获取最大化利润:
奸商会在正常价格基础上加上高额利润,或者通过隐瞒商品瑕疵、以正品价格售出等手段来获取更高利润。
心口不一:
奸商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做出虚假承诺,但售后却不兑现,或者推卸责任,搪塞消费者。
虽然奸商的行为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他们在商业竞争中确实存在,并且有时被认为是经商的一种手段。例如,古代有个商人通过在斗或升中多装一些粮食,让顾客自己装,从而吸引了更多顾客,这种做法虽然被现代人称为“尖商”,但在古代却是一种有良心的商业行为。
综上所述,奸商开店的主要特征是以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权益。虽然有些奸商行为可能被视为精明,但从道德和法律角度来看,这些行为都是不被鼓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