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税收优惠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网络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50%贴息。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其他补贴政策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注册公司或个体户的,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租房补贴3年10万、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5000元等。
初次创业的公司或个体户法人,一次性可获得1万元的补贴。
根据场地大小和位置的不同,每月可获得500-1560元的租金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累计金额高达5万元。
每成功招聘一名员工,可获得2000-3000元的补贴,累计最高可达3万元。
放宽创业行业和领域范围
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允许创业人员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放宽创业投资领域范围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投资领域外,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
放宽创业投资人员范围
允许除公务员、现役军人等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符合出资条件的合法投资主体参与投资组建各类企业。
放宽前置审批管理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例行的前置审批外,区级部门自行规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
放宽名称登记条件
对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存在投资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统称或简称。
放宽经营范围
对筹建时间长且前置审批较为复杂的企业,实行将经营范围暂定为“经营项目筹建”,可先行确认市场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待完成审批后,再办理增加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
放宽出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资金数额申报制,不需提交验资报告。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优化创业环境。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支持自己的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