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开店交税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核定征收政策
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一定标准核定企业所得税。例如,一些企业可以通过业务分拆,将原有的业务模式转变为多个个体工商户,从而享受核定征收带来的税收优惠。
个体户与有限公司的税收差异
个体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仅为2%。而有限公司则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以净利润为500万元的企业为例,个体户总共需要缴纳约10万元的税费,而有限公司则需要缴纳200万元的税费,显示出个体户在税负上的优势。
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标准
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超过起征点的,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在5%-35%之间。
税收减免
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3万元至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其他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五十万之内,依照免减15%交纳所得税。
房地产营改增之后,征收率由原来的17%、13%,二次减税降费,一路降低到13%和10%。
对月销售总额十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增值税。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在选择注册类型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规划,做出最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