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开店需要提供的证明如下:
自有住宅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需有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
如果房屋是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红本签字)。
无产权住宅
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特定行业
在某些地区,如重庆、陕西等,从事特定行业(如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创意、设计等)的企业,不需要出具业委会同意的条件。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许可证》。
《环保批文》。
《卫生许可证》(根据所处位置不同要求不同)。
《消防许可》(根据经营场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办理的规格也不同)。
《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其他经营
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协议书。
建议在准备相关材料时,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