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创业落户上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人才直接落户条件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直接落户条件
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直接落户条件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直接落户条件
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企业家落户条件
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建议:
明确自身条件:根据上述条件,专科创业者需要评估自身是否符合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或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的落户条件。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投资证明、工作证明、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等,以便在申请落户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
关注政策动态:人才引进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最新政策信息,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