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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林返乡创业政策是什么

成林返乡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

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建立诚信台账和信息库,探索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合理安排贴息资金,鼓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服务创业就业。

开启“互联网++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信贷”新路径,将“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推广到返乡入乡创业。

提升创业培训,落实培训补贴

对参加返乡入乡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通过项目制方式购买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培训。

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对师资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

税收优惠政策

贯彻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

各级政府要支持税务部门落实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支持各类群体创办小型微型企业

贯彻非禁即入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准入,拓宽创业出资方式,鼓励投资者依法以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和增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

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其他支持措施

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外,均允许进入。

推行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重点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给予贴息。

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融资支持、培训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议成林在返乡创业时,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