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
具有当地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且有自主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包括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
包括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等,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中专毕业生:
毕业5年内且在创办创业实体时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等,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技工院校毕业生:
毕业5年内且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评价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
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创业实体的,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按规定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离岗或在职创业的本市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请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
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就业创业政策进行申请,并详细了解相关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