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给予期权的时间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完成融资后:
最常见的情况是在公司完成一轮较为重要的融资时或之后,此时公司估值上升,股权价值增加,此时给予期权可以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产品表现优异时:
即使尚未完成融资,如果公司产品表现出色,已经有了良好的现金流和团队士气,公司也可能选择此时给予期权。
入职后一段时间:
有些公司会在员工入职后的一段时间内(如半年)根据其工作业绩和表现来决定实际发放的股份数,并签订员工持股合同或员工期权合同。
分期发放:
期权一般是分期发放的,通常分为四年,每月发放一次,即自合同规定的计算起始日开始,每工作满一个月,期权就到手1/48。
有最短生效期:
有些公司会设定最短生效期,即员工需要在公司工作满一定时间(如一年)后,期权的承诺才开始生效,之后每个月另到手1/48,直至离职或全部期权到手。
建议
对于创业公司而言,给予期权的时间点应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融资情况、产品市场表现以及员工激励需求等因素。同时,与员工明确期权的行权价格、锁定期、vesting schedule等关键条款,有助于激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