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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回家创业有什么政策

东北地区的返乡创业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进行创业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政策措施:

资金支持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可在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原则上不超过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上浮不超过0.5个百分点。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地区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金额根据不同的条件有所不同,例如,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1年以上,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税收和费用减免

税费减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返乡创业者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

场地租赁和水电费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场租水电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培训和人才聘用

创业培训:将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对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探索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发挥“师带徒”效应。

人才聘用: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孵化和基地支持

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企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补贴和水电费补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其他支持措施

奖励和荣誉:对回乡投资的家乡人,制定出台税收奖补政策,加大税收优惠和奖补支持力度;对发挥联络作用带动家乡人回哈投资的,按照委托招商有关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对为家乡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提名市长特别奖、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或给予公共设施冠名权。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资金、税收、培训、场地等多方面的支持,降低返乡创业者的创业门槛和风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议东北地区的返乡创业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资源,实现创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