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劳创业的政策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荆州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回户口原籍,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扶持补贴
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上述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其他补助
两劳释放人员:服刑人员出狱之后当地政府会发放创业基金和临时社会救助;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
这些政策补贴旨在帮助两劳释放人员和其他特定群体更好地融入社会,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和自我价值。建议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条件,以便及时申请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