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退市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交易类退市标准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通常指1元)。
连续20个交易日的市值均低于3亿元(新规自2024年10月30日起实施)。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400人。
财务类退市标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规范类退市标准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并且公司在股票停牌以后的两个月内还是没有进行披露。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改正,但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交易所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
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条件,并且在规定期限内还没有解决的。
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
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或者其他严重破坏证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重大违法行为,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这些退市条件旨在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上市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以避免触发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