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业申请休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书 :由本人书面申请,说明休学原因和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医院诊断证明:
如果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学业,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创业意愿及实践经验:提供创业意愿及一年以上的创业项目实践经历证明,已成立公司的学生需提供公司法人或股东证明及股权证明。
家庭原因:提供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直系亲属重病或去世的证明。
经济困难: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创业或实习:提供创业计划书或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
其他特殊原因:如服兵役、出国留学等,需提供相应的官方文件或证明。
相关证件
营业执照:证明创业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
税务登记证:证明公司税务登记的合法性。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公司组织机构的合法性。
资金证明:证明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创业。
商务合作协议:证明与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商务合作关系。
经营场所证明:证明公司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初步市场调查报告:证明对市场进行了初步调查。
团队介绍:证明团队成员的背景和能力。
办理程序
申请:
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意见:
所在学院提出意见。
教务处审批:
报教务处审批。
研究生院审批:
报研究生院审批。
备案:
将审批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注意事项
休学时间一般以学年计算,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可以休学2次,创业者可休学3次;休学期限通常为一学期,期满后如仍不能复学,可继续申请,但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复学流程:休学期满的研究生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所属院(系、所)提出复学申请。
请根据学校的具体要求准备和提交上述材料,并遵循学校的办理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