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退伍创业可以享受多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退伍军人顺利过渡到平民生活,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创业活动。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措施:
税收减免
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
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金融扶持
对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规定,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引导金融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且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给予3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退役士兵可以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应优先予以支持。
场地扶持与其他补贴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复员退伍军人,除经营需前置审批的外,实行先照后证,及时办理。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国家规定禁止的行业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当年新增岗位中,招用复员退伍军人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享受定额税费扣减优惠。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还可以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由部队发给,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创业培训与招聘服务
退役军人可以免费参加一次社区组织的技能培训,帮助其适应地方,学会谋生技能。
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当地组织的退伍老兵专场招聘会。
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为退役军人免费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能力测评、孵化融资、代理服务、导师指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这些优惠政策涵盖了税收、金融、场地、补贴和培训等多个方面,为退伍军人创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建议退伍军人在选择创业项目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并结合自身特长和市场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创业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