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工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等。
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人携带法人、合伙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领取营业执照。
刻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办理税务登记
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明确是否是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必要手续
如果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必要的文件和信息齐全,以避免延误。
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会计师,以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要求。
保持沟通:与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获取最新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