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创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教育背景
申报人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对于海外或省外人才,可能要求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
技术成果与创新能力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
具备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果,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
有海外、省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资金与团队
创业项目(企业)的申报人担任入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在创业企业占股在30%以上。
创业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
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
拥有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领域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
市场与产业链
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
市场需要自己重新拓展,对有的行业来说这个拓展市场时间周期太长或者在二三线城市市场本身就是红海或者市场规模不大。
工作与居住
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相关条件。
来闽后须全职在闽工作。
引进人才需全职引进,海外人才每年在陕和远程合作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8个月。
政策与奖励
享受当地的人才资助政策,如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型创业奖励条件。
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其他要求
引进的人才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精神,严守科研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项目单位属于当地重点产业链创新链企业,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骨干龙头企业。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在当地产生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建议创业者在准备创业时,仔细研究并满足这些条件,以提高成功率和获取支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