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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程序怎么解决

工伤劳动程序的解决步骤如下:

劳动关系确认

确认劳动关系是工伤处理的前提。如果伤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充分证据,或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双方争议较大,人社局可能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依法中止并要求伤者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

劳动关系明确或经劳动仲裁、法院判决生效后,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提出)或1年内(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工伤后,若劳动者存在残疾、护理、误工等问题,需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内容包括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停工留薪期等。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该结论为最终结论。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可依法向社保局申请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争议解决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建议:

工伤处理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部门,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以免影响后续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