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起诉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书写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法律依据等。
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整理证据材料
原告需要准备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欠条、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证据材料应一式两份,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并由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签字盖章。
立案
原告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递交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支付诉讼费。
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
被告应诉后,法院会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并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告知合议庭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等阶段。法庭调查阶段主要是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应充分举证、质证;辩论阶段是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执行判决
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应服从判决并履行。如果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
在起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起诉书的内容和证据材料完整、准确。
了解并遵守当地的诉讼费用标准和诉讼时效规定,以免影响诉讼进程。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通过网上立案等方式简化立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