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土地流出方: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等。
审核与登记
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流入方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审核: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流转价格评估与信息发布
流转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作为参考依据。对于流转面积较大的土地,可由县土地流转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机构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自愿协商与签订合同
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机构作为管理和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见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
后续管理与监督
颁发流转证书:所有条件符合要求且审核无误后,可向土地流转双方颁发相应的流转证书。
资料存档:相关资料会被整理存档,以便日后查阅。
实际建设状况监控:在土地流转完成后,仍需密切关注流转土地后的实际建设状况,确保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建议在撰写土地流转合同时,确保合同内容详尽、明确,避免歧义,以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