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提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查验凭证
办案人员必须凭有效工作证件及相关凭证提讯、提审或者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提讯、提审、提解一名在押人员,提讯、提审、提解人员不得少于2人。
办案机关凭加盖提讯专用章并注明法定羁押期限的《提讯、提解证》和有效工作证件提讯、提审、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人民检察院提讯审查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凭《提讯、提解证》、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复印件)和有效工作证件提讯。提讯应当自提请批准逮捕之日起7日内进行。超过该有效期限的,看守所不予提讯。
死刑案件二审开庭,人民检察院因出庭支持公诉需要提讯原审被告人的,凭《提讯、提解证》、第二审人民法院阅卷通知书和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有效工作证件进行。
办案机关因办案需要向罪犯了解有关情况的,凭办案机关公函和办案人员有效工作证件,并经看守所领导批准后提讯。
办案机关因侦查工作需要提解在押人员出所辨认、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的报告,批示中必须明确标注"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这一法定原因,同时凭加盖提讯专用章的《提讯、提解证》提解出所。
填写登记表
提审人携带提审证、提请批准逮捕书等证件材料前往看守所,填写《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
提押人员
看守所暂时留存办案机关提审证,为在押人员加戴械具后将其提押至讯问室交给提审人。
提审过程
提审人员讯问人犯完毕,应当立即将人犯交给值班看守人员收押,并收回提讯证或者提票。
记录与退还凭证
提审结束后,看守所负责人在《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上注明还押时间,将提审证退还提审人。
其他注意事项
提讯时需要翻译人员、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在场的,办案机关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整个提审过程通常都会被详细记录下来,包括书面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