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程序及转学籍的步骤如下:
提前告知申请
家长应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最好在期末考试前后,以便预订课本和缴费等事宜。学籍办理一般是在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进行。
提出转学申请
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转入学校审核
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填写转学证明书
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再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教育局审批
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学籍档案转移
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并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网上学籍管理系统
对于跨省转学,转入学校需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上传相关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需进行核办。
提供必要材料
家长需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房产证、转学原因及相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签署协议
学生本人在目标学校签署转学协议,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学籍转移完成
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建议在办理转学手续时,家长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转入学校和转出学校的具体要求,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转学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