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程序违法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其对公民权利的影响。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轻微违法行为
对于轻微的违反程序性规定的行为,如果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轻微或没有影响,可以在衡量司法效率的基础上不予追究。这体现了对司法效率的尊重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严重违法行为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公民权利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这包括对涉事法官进行内部处罚(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撤销违法决定或判决等。
对于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监督和制约
在处理程序性违法问题时,应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因程序性违法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补偿,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公信力。
检察机关的监督
检察机关有权针对法官的各种明显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例如,违反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调查取证的规定,侵害当事人诉权的,检察机关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法院内部处理
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法院可以采取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党纪处分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综上所述,履职程序违法的处理方式应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既要依法严肃处理,又要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