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收集影像资料等方式,确认违法建筑的事实和证据。
认定违法建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建筑进行违法性认定。
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向违法建筑的建设者、所有者或管理者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催告与公告
在限定期限届满前,进行催告;同时,向社会公告限期拆除的决定,接受公众监督。
强制执行
若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八十三条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
建议
及时沟通:当事人应尽早与行政机关沟通,了解拆除程序和相关要求,以便及时履行拆除义务。
法律咨询:如有异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申诉或诉讼。
积极配合:在拆除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确保拆除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