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学校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
户口本
学杂费交费收据(如适用)
学校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如适用)
迁出原户口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户口迁移证件,同时注销原户口。
办理迁入手续
拿着户口迁移证件,到所录取的大学报到注册,并向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递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
办理身份证
新生在办理完落户手续后,通常需要在学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身份证照相,并等待领取新身份证。
提交相关材料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相关证明交至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具体会以班级为单位先汇总到辅导员老师那里,再由书院统一交到保卫处。
等待办理
由学校统一汇总之后,会统一到学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同学们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有时效期限,通常为30天,需在规定时间内带到学校。
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与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确保在报到时能够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注意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及时办理迁入手续。
如有特殊需求或疑问,建议咨询学校保卫处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