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上诉程序的抗诉成功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及时提出抗诉
刑事抗诉工作应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也应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及时提出。
对于死刑案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在判决、裁定作出后立即提请上级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并建议法院暂缓执行死刑。
规范抗诉工作
抗诉工作应依法进行,规范抗诉书的格式,提高抗诉书的水平。抗诉书应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错误,载明抗诉的理由和根据,以理服人。
明确抗诉理由
抗点即抗诉理由,是刑事抗诉工作的中心。抗点通常通过承办人自行发现或通过评查由他人发现。发现抗点后,需要明确抗点集中区,并具有抗点敏感性。
加强领导与审查
刑事抗诉工作应作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对有罪判无罪和重罪轻判的案件,应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员专门审查并报告分管检察长,逐步完善工作制度。
支持抗诉
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撤回抗诉不当的,可以提请复议。
提高抗诉书质量
抗诉书要规范、详细,明确指出原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并详细阐述抗诉的理由和根据,以增强抗诉的效力。
严格工作制度
依法承办案件,严格工作制度,确保抗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提高上诉程序的抗诉成功率,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