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报告审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委托与受理程序
委托人验证咨询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业务受理人查验工程结算是否具备审核条件。
公司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承接审批与启动。
资料交接与审核准备
咨询单位接收送审资料,填写交接单。
施工单位签署相关承诺书和须知。
咨询单位熟悉资料,提交咨询实施方案。
初步审核与核对
咨询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与施工单位核对初步审核意见,双方签字确认。
对于有争议的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协商,形成共识。
审计报告编制与确认
咨询单位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及结算经济指标。
施工单位在收到初稿后提出书面意见,15日内未提出视为默认。
三方签署造价咨询成果确认表,形成审计报告。
最终审核与确认
审计处或中介机构对审计报告进行最终审核。
施工单位确认送审资料齐全无遗漏,签署相关承诺书。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单位等对结算报告进行最终审核并盖章确认。
资料归档与备案
审计处或中介机构归还送审资料。
施工单位领取送审资料和审计报告并归档。
提供书面说明备查。
异议处理与复审
如存在异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必要时增补或重新确认送审资料。
基建处组织审计分歧的协调,审计处配合给出复审意见。
审计费用结算
确认审计费用后,开具审计费结算单。
工程管理部门领取送审资料和审计报告并归档。
这些步骤确保了结算报告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工程款项的支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执行,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