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创业网-为互联网创业者服务

公安评烈士程序怎么写

公安评烈士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或单位)需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描述牺牲情节和牺牲人员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如牺牲人员是被犯罪分子杀害,还需提供公安部门现场侦破材料、结论及犯罪分子的口供笔录、法院终审判决书等。

初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牺牲人员是否符合烈士评定情形。

如材料不全或事实不清,应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应材料;如不符合评定烈士情形,需向申请人解释相关政策。

预审

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形成初审意见上报本级政府。然后逐级上报至市、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预审。

审核与评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对地市级人民政府上报的烈士评定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评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评定为烈士的批复,主送市级人民政府,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

告知与备案

评定烈士后,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需在《烈士褒扬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烈士及烈属相关信息,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烈士证明书》。

报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建议: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申请失败。

及时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