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领导考察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民主测评和民主举荐
组织测评: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与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举荐、个别谈话举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纳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综合评定: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举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状况,探讨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准备相关材料
考察预告: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个人总结:考察对象比照岗位职责,仔细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各方面表现状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填写相关表格和报告单。
实地考察和调查
实地调查:考察组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
形成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察情况汇报
汇报考察情况: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综合评定和决策
综合评定:根据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人总结和调查报告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拟任人选。
公示和任命
公示拟任人选:将拟任人选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正式任命: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正式任命拟任人选。
这些步骤确保了学区领导考察程序的透明、公正和全面,有助于选拔出真正有能力、有德行的干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步骤和细节,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