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创业网-为互联网创业者服务

怎么办理取消暂缓程序

取消暂缓就业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遗失,需先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遗失证明。

选择取消方式

回生源地:直接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转往国有单位或由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向单位申请接收,然后再拿公司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去办理。

进了私营或民营企业:先向人才市场申请挂靠,然后再拿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去办理。

在线操作

访问所在省份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官方网站,提交取消申请。

电话咨询

拨打当地兵役机关(如乡镇武装部、县武装部)的咨询热线,按照其指引完成取消暂缓参军的流程。

现场办理

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如暂缓参军证明及取消暂缓的原因说明),前往当地兵役机关进行现场咨询和办理。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取消暂缓就业的证明。

更新简历和求职信

拿到取消暂缓就业的证明后,更新个人简历和求职信,以反映最新的就业状态。

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在暂缓就业期间已经办理好了落户手续,需要前往所在省份的公安机关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后落户手续。

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办理完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党(团)员,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党办(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档案转移

取消暂缓就业学生的档案,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暂缓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机要局转递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

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取消方式,并提前了解当地就业指导中心和兵役机关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取消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