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程序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结婚证
有效身份证件
《离婚登记申请书》
如结婚证丢失,需提供相应证明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受理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为三十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员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并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
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存在过错等。
立案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并进行立案。
调解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
开庭
进入庭审阶段,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和辩论。
判决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
建议
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程序相对简单且时间较短;如果无法达成一致,诉讼离婚是必经途径。
做好充分准备:在诉讼离婚中,证据是关键。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存在过错等证据,并撰写详细的离婚诉讼申请书。
注意冷静期:协议离婚需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离婚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