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按程序办事的处理步骤如下:
立案
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接到举报或其他途径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要详细记录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涉嫌违法行为及立案理由等内容。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正式立案。
调查取证
包括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多种方式。现场检查时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等内容;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要制作询问笔录,按照规范记录问答内容,并经当事人和证人签字确认。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且执法人员要出示执法证件。
审查决定
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城管部门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并决定是否进行处罚。
事先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城管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听证
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城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作出处罚决定
在听证结束后,城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意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应当明确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执行的期限。
执行
处罚决定作出后,城管部门应当依法执行处罚,确保处罚决定的落实。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城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
在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城管部门应当将案件结案,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城管部门应当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有效执法和处罚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