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程序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需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建筑热工计算书、竣工图及设计变更等。
提交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附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建费用缴纳通知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收据等。
施工单位自评与监理单位评估
施工单位需提交建筑节能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则需提交建筑节能质量评估报告。
设计单位评定意见
设计单位需提供建筑节能质量评定意见或认可文件。
节能监督组审查
节能监督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确认合格后确定监督验收时间。
分部验收监督
建筑节能分部验收通过后,节能监督组将组织节能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评分。
验收报告编制
验收组将根据验收评分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包括验收内容、过程、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资料归档与报告提交
节能验收单位应对收集的项目基本资料、工作方案、验收记录等进行归档。建设单位完成节能验收后,应及时将编制的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提交至节能审查机关存档备查。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参与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顺利通过节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