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本
离婚申请书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子女抚养相关证明
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记录等)
如有离婚协议,也需带上
撰写起诉状
明确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列出证据和证据来源
提供证人姓名和住址
选择法院
根据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
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调解
法院会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尝试化解矛盾
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制作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开庭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
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审理
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领取判决书
判决生效后,双方可到法院领取判决书
申诉
如果对离婚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提交申诉状、原判决书、相关证据材料等
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判决或裁定有错误的,会决定再审,重新审理
建议
咨询律师:在准备材料和撰写起诉状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关注时效:注意申诉的时效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