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离职程序如下:
提交辞职申请
试用期员工:应提前7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试用期后员工:至少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获得批准
辞职申请需经过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分管领导/总经理的批准。
离职面谈
员工在正式辞职离开酒店前,应参加酒店安排的离职面谈,以便酒店了解员工的辞职原因,更好地改进工作。
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在结束最后工作日的工作后次日起3日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归还入职时签收并需返还的酒店物品。
交回工作中需交回的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告之内容、未收回账款等财物。
归还工作过程中收到的财务备用金或借款。
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签字手续。
交还员工餐卡和更衣柜钥匙。
宿舍清退
如有在店住宿,员工须于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当天(最后工作日)截止次日办理宿舍清退手续。如果员工在搬离宿舍7日后仍有物品遗留宿舍,视为个人同意酒店全权处置。
工资及其他款项结算
离职员工必须正常结算工资及其他项款。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酒店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出具离职证明
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酒店需出具离职证明。
正式离开公司
员工完成以上所有手续后,正式离开公司。
建议:
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应确保所有交接物品和文件的完整归还,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如遇特殊情况或需要延长离职时间,应及时与酒店管理层沟通,确保按照酒店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