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或者由户主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低保待遇审批表。
初审
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则正式受理申请。
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必要时进行入户核查。
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进行依法审批。
民主公示
初审和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的情况在村或社区进行公示,通常公示时间为3—5天。
审批
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资金发放
审批通过后,低保金将按月或按季度通过银行发放给申请人。
定时核查管理
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低保标准。
申请低保申请书怎么写
标题:
居中写上“低保申请书”。
敬称:
开头靠左顶格写上尊称:“尊敬的XX领导/XX团体”。
申请人信息:
介绍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联系方式。
家庭成员情况:
简要概述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相互关系。
家庭具体情况:
详细描述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否有工作和生活来源、家庭成员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或患有重大疾病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要求:
态度诚恳地申请低保并请求批准。
联系方式:
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落款:
写上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时间。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完成低保申请。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