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清退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人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以证明自身的经济状况已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提交退出申请
申请人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提出低保退出申请,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
民政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情况是否属实。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等工作,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确认退出条件
经审核确认符合退出条件的,民政部门会办理低保退出手续,停止发放低保金,并告知申请人相关结果。
填写审批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并录入系统,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手续。
审核与上报
审批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上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网上审批
区(县)民政局做出变更决定后,由相关中心完成网上审批。
存档与告知
审批表应与原始档案存档,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区(县)民政局通过相关事务所送达停发决定书,书面告知理由,并收回领取证。
信息注销
取消低保资格信息需要同步至低保管理信息系统,将该低保户信息从系统中注销。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便加快审核过程。
在申请退出低保前,建议申请人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程序,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