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受理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法院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根据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庭前准备
法院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当事人应及时举证。
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开庭审理
开庭时,书记员查点到庭人员,宣布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
审判人员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陈述、举证质证、证人证言等。
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宣判
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判。
裁判生效后,当事人应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上诉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进行审理。
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
建议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院的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诉讼材料齐全、准确,以便法院能够高效、公正地处理案件。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