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再审的程序如下:
提出再审申请
期间: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如果两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或者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管辖法院: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提交材料: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送达地址确认书。
再审申请的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如果法院认为仅审查再审申请书等材料难以作出裁定,可以向原审法院调阅原审卷宗予以审查。原审法院在收到调卷函后十五日内按要求报送。
再审案件的审查
立案部门对再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一般会给再审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
立案部门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审查的最终结果是下达再审裁定,要么是裁定再审,要么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法院可以召开听证程序,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
再审案件的审理
裁定再审的案件,进入再审审理阶段。再审审理阶段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提交申诉材料的方式
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预约立案申请,审核通过后会通知邮寄或现场提交相应材料。
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诉材料,需注意按照规定提供材料,并附材料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及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以上是申诉再审的基本程序,供您参考。建议您在申请再审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准确,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