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明、结婚证、财产证明等。
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尝试达成离婚协议。
调解不成时,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听取双方陈述和证据。
判决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程序相对简便快捷。建议先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以减少后续纠纷。
诉讼离婚:适用于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和更多精力。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