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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要做外场到哪里申请

店铺要做外场,需要向相关的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且需要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具体申请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纳税人需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可持以下资料、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登记证(副本);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外出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

受理与审核

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发放《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销售货物的,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核销

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于10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此外,如果涉及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还需要到 城管局进行申请和审批:

领取审批表格

到城市管理规划科领取户外广告审批表格。

提交资料

持相关资料到城市管理规划科办理户外广告前置审批手续,包括: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5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

建筑物产权单位出据的房屋产权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单位统一设计的意见。

办理相应手续

持所有资料到区市政管委、区工商局办理相应手续。

建议:

在申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时,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避免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在进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时,提前了解当地城管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审批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