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烟花炮竹店需要以下手续和条件:
办理登记手续
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包括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生产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经营店要求
实行专店或专柜经营,营业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店内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物品。
经营店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由取得批发销售资格的单位统一布设。
安全防护措施
设置封闭式的柜台或展柜,使用阻燃材质制作,装置玻璃拉门,不允许在柜台或展柜外排放烟花爆竹。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存放量控制
专店销售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10箱,专柜销售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5箱。
经营范围
销售地点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人员资质
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考核合格的资质证明。
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并在营业室内张贴。
其他要求
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议:
在开店前,务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所有手续和条件都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考虑到烟花炮竹的特殊性,务必重视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经营安全。
可以咨询当地安监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