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用“记”字代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便于识别和记忆:
在街上常常会看到卖小吃的店都会出现记这个字而且都是在姓氏的后面,如:陈记 王记 张记 刘记等等。这是因为“记”字作为符号,能够清晰地标识出店铺的所有者,便于顾客识别和记忆。
表达诚信经营:
传统文化里这样取店名表达一种诚信经营、童叟无欺的理念。以姓氏作为记号,能够让人感受到店铺的信誉和传统。
历史传承:
一些老字号店铺,如“马家烧卖”、“徐福记”、“姚记”食品系列等,都是家祖上传下来有记载的,统称“记”或者“家”。这种命名方式体现了店铺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底蕴。
地域习惯:
在广东地区,人们更喜欢用店主或老板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做记,意在开店人用自己名字做旗号,增强品牌的辨识度。
商标注册:
在古代,商贩经常在店铺门口立杆悬挂着一块横幅或旗帜,上面用刷子涂上店名、招牌、价格等标记,称为“记号”。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店铺逐渐被人们所熟知,成为了当地的知名商号,且经营时间长久,就被称为“老字号”。后来,为了方便称呼,人们将这些店铺名称中的“记号”简化为“记”,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说的“老字号”这个词。
综上所述,开店用“记”字代替,既能够便于顾客识别和记忆,又能表达店铺的诚信经营和历史传承,同时还符合一定的地域习惯和商标注册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