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开店的政策支持
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
营业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残疾人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场地和资金扶持
政府应提供便利办理登记注册,优先提供店面并适应减免店面租赁费用待遇。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
其他支持措施
残疾人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及对生产销售提供残疾人专用的用品用具,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贫困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由市残联一次性给予1000元-5000元的开办经费补助,并根据需求提供小额贷款。
结论
综上所述,国家对残疾人开店提供了包括税收优惠、场地和资金扶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多项政策支持。这些政策旨在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改善其经济状况,提高其生活水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积极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以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