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开店会受到以下处罚:
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对于初次违规且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可能会受到记过或记大过的处分。
降级或撤职处分:
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被降级或撤职。
开除处分: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公职人员,可能会被开除。
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违法获取的财产利益,除了应当交由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还赔偿之外,处分决定机关亦有权进行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还赔偿。
其他行政处罚:
包括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行政处罚。
限制晋升:
在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违法所得没收与罚款:
如果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将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建议公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从事任何形式的营利性活动,以免触犯法律并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