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烟花爆竹经营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布点规划
必须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或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专店或专柜销售
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需实行专店销售。
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需安排专人销售,且专柜应相对独立,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经营场所要求
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安全设施
零售场所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其他法规要求
需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和营业执照
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供合法的联系信息和经营资质证件。
安全管理和措施
店铺应设置合理的货物陈列方式,避免堆放过多烟花爆竹导致火灾风险。
店内应设立相应的灭火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店铺应保持整洁,及时清理烟花爆竹包装材料和废弃物。
店内应配备必要的洗手设施,并提供洗手液等消毒用品。
商品采购和管理
店主应选择合法渠道采购商品,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并保留商品的合格证明和相关购货记录。
许可证申请
零售经营者在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向所在地发证机关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议:
在申请开店前,务必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确保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
可以咨询当地的安全监管局或应急管理局,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指导。
加强店铺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