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小吃店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营业执照
确定经营场所,并进行名称查重。
准备经营者身份证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提交资料至市场监督局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登记表,并耐心等待审批结果。
食品经营许可证
确定办理许可证的类型(如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监管部门会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税务登记证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
所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等。
健康证
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及店员都需要办理健康证,并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按照规定,在店面开业前,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审批。
所需资料包括店铺平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环保评测及排污许可证
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境评测及排污许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
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实、身份证、健康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店招申请手续
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办理店招申请手续。
原产地证
如果小吃店使用进口食材,需要向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建议:
办理这些证件时,务必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申请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开店。